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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良行牧場

文號
30-106-09004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9/18
違規日期
2017/04/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廠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二一○二地號,田厝段二一○四地號,田厝段二一○五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後村村聖賢路347巷8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