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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賢昌牧場

文號
20-114-06003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6/24
違規日期
2025/05/0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賢昌牧場(下稱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繞巡場區周界在嗅有異味處採樣檢測, 經檢測異味值為58,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30)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查臺端113年6月28日曾違反相同規定,本次為1年內第2次違規,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興華段八七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興華段87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