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4-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4/23
- 違規日期
- 2025/0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汽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166-00號),該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排放管道P001,每兩年應執行1次戴奧辛檢測,經查上次戴奧辛檢測日期為111年9月13日。 經查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發現上開製程排放管道(P001)113年下半年度未執行戴奧辛檢測,已逾檢測時間,故未依規定辦理,上述核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後續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八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八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