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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14
- 處分日期
- 2021/12/08
- 違規日期
- 2021/07/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改善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9年3月23日及7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處分並分別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及12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10年7月7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路1段662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