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金崑牧場二分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崑牧場二分場

文號
30-111-01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1/04
違規日期
2021/10/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金崑畜牧場二分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27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3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安和路三六巷二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294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