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8-080005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8/02
- 違規日期
- 2019/05/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2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製程產生之化學原料空桶(於廠內自行清洗)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未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光明一巷三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光明一巷31之3號
- 統一編號
- 8871491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