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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20005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違規日期
- 2022/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11年8月16日稽查發現現場現況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限期15日(111年8月31日)提送廢清書變更改善,該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廢清書之變更,本局於111年12月12日請該公司於文到7日提出陳述意見,該公司逾期未提出陳述,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機會,故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進行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華工四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華工四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