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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15
- 處分日期
- 2021/07/29
- 違規日期
- 2021/07/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通報,並經本局於110年7月6日勾稽申報資料稽查結果,於110年5月27日收受興泰環保企業社委託聯廣和企業有限公司清運之營建混合物(R-0503)再利用,查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收受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中山路一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鹽北村中山路一二○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