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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違規日期
- 2022/12/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辦理屏東合豐獅子鄉屏鵝公路太陽光電廠開發計畫水土保持工程-第一期,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11年8月31日,申報日期111年12月23日,逾期天數為114日,空污費為新臺幣65萬2,585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一七五號一五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獅子鄉古道段3-1、3-9、3-10、3-17地號及車城鄉海口段85、85-6、85-8地號共7筆屏東合豐獅子鄉屏鵝公路太陽光電廠開發計畫水土保持工程-第一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