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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慶記畜牧場

文號
30-107-03003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3/26
違規日期
2017/12/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胡慶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106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有疏漏至場外排水溝,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二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社口村加智路17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