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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82
- 處分日期
- 2024/05/29
- 違規日期
- 2023/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12月13日執行稽查,現場大門深鎖,撥打事業電話無人接聽,現場發現廢塑膠堆置於廠區大門對面空地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廠區配置圖不符,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5001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新樹里富強路二段三九八巷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新樹里富強路二段三九八巷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