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新埤鄉公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埤鄉公所

文號
23-112-05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5/18
違規日期
2023/04/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6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 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裸露區域未採行防制設施、工地出入口於車輛離開 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致表面尚附著污泥、運輸車 輛防塵網未覆蓋並下拉15公分及未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 累計缺失扣點計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 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中正路四○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110年度力力溪大橋下游河段疏濬作業土石標售(採售分離)
統一編號
925034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