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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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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120005
- 處分日期
- 2021/12/06
- 違規日期
- 2021/10/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日派員查核,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檢測值530,000 CFU/100毫升,標準值200,000 CFU/100毫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55.7毫克/公升,標準值為3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55.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3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興東里中正路一段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興東里中正路一段2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