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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6/14
- 違規日期
- 2018/08/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8月2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已取得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查未依規定每日記錄袋式集塵器(A008~A012)之操作壓降,及自動灑水設備(E006、E013)之累計用水量,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同時違反107年8月1日修正前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二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二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