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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2006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23
違規日期
2020/11/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6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經查違法事實如下:貴事業於109年6月9日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遭國外退回貨物1批共6只貨櫃(報單編號:AL/09/193/H0603),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27日會同基隆關、貨櫃場及貴事業代表辦理協助查驗工作,本次查驗6只貨櫃情況如下:(一)編號:FCIU8978049:廢塑膠混合物及碎廢布。(二)編號:FSCU8319518:廢布及廢棉絮及夾雜石塊等。(三)編號:TSLC0508346:廢布及廢棉絮。(四)編號:TSSU5010304:廢生活垃圾等。(五)編號:TSSU5028108:廢布及廢棉絮等。(六)編號:WBPU7067058:廢布、廢棉絮及廢塑膠袋等等。二、貴事業報運出口6只貨櫃夾雜廢塑膠混合物、廢石塊、廢塑膠袋、廢生活垃圾、廢布及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10051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六路二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永美路470號
統一編號
5091629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