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良安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良安畜牧場

文號
30-114-06001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6/11
違規日期
2025/03/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4,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放流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0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44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生村萬壽路一段一七八巷二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林段1312、1313及131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