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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7/19
- 違規日期
- 2017/06/06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6日執行督察時,經查貴公司從事動物飼料及油酯製造作業,發現其污泥及煤灰等事業廢棄物及收受之動物性殘渣露天堆置,其事業廢棄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且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另查貴公司倉庫內貯存製程產出隻動物性廢渣(以50加侖鐵桶裝約800桶)未提列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督察當日有車號KEC-7090清運來自東豪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之動物性殘渣,惟未有聯單紀錄,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