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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46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違規日期
- 2023/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台南廠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2年3月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經濟部工業局執行爐碴再利用機構深度稽查,發現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貯存於1子車內,預估數量未達1公噸,惟查貴公司台南廠110年2月至112年1月網路申報資料,D-0899每月申報貯存量為5.24公噸,顯與現場實際貯存量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虎山里延平路二段三二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七、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