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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鳳畜牧場

文號
30-099-11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0/11/09
違規日期
2010/09/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罰鍰金額
NT$34,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以新台幣34000元整之罰鍰,若未改善,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12月30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第2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56條及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分別裁處新台幣28000元及6000元之罰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高段一一、一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高段一一、一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