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錦綢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錦綢畜牧場

文號
30-113-11003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1/22
違規日期
2024/08/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2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錦綢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後庄路26號及28號有從事豬隻飼育情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5日及23日分別派員稽查,發現上述地址飼養超過50頭以上豬隻,惟未申請廢水管理計畫,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2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聖賢路一七二巷九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後庄路26、2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