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綢畜牧場
- 文號
- 30-113-110030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22
- 違規日期
- 2024/08/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2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錦綢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後庄路26號及28號有從事豬隻飼育情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5日及23日分別派員稽查,發現上述地址飼養超過50頭以上豬隻,惟未申請廢水管理計畫,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2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聖賢路一七二巷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後庄路26、28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