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粲堂畜牧場

文號
30-111-06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6/13
違規日期
2022/04/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粲堂畜牧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11年4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9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及111年4月16日派員稽查,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5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段二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段26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