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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2-112-02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2/13
違規日期
2023/02/13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本府業於110年12月23日府環水字第1100340856號函命貴公司依土污法第7條第5項規定,採取場址應變必要措施(於111年12月31日改善完成),於說明三、(三)敘明,請於文到90日內提出應變必要措施及改善計畫,經本府審查後核定據以實施。(二)本府於111年6月13日府環水字第1110157602號函備查貴公司「土壤污染應變必要措施計畫(修正3版)」,且貴公司於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內容第九章(清理或污染防治)、9.2(污染防治對策)、四(廢棄物污染防治計畫)中敘明,「...,破碎之RC皆以營建土石方運送至合格處理場處理,...」。(三)貴公司於111年12月29日提送「土壤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初稿)」,於內容4.3.3(開挖排客土作業)、三(營建廢棄物暫存區)中敘明,「...因破碎之RC塊與地表下土壤接觸面無受土壤污染之情形,故後續作為級配料回填復原其地表」(P.4-10),明顯與本府核定「土壤污染應變必要措施計畫(修正3版)」內容不一致。(四)上述事件,貴公司已違反土污法第7條第5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一二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一二一號
統一編號
331376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