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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3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違規日期
- 2024/1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西溪路529巷2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回收物批發業,於該址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鐵(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編號一),惟貴公司未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自從事廢鐵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應於113年7月16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113年12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仍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鐵(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編號一),仍未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自從事廢鐵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二二九巷二八號旁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西溪路529巷21號(弘洲事業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