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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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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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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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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1-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1/24
- 違規日期
- 2021/08/13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處所屬北寧路加油站(以下簡稱場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7號)函送「高污染土壤離場處置計畫書(第2次變更版)」;載明控制場址整治過程產生之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清運高污染土壤之清運車輛應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黠之證明文件(如:遞送聯單丶GPS軌跡監控….等),需符合各項環保法令及以供檢查,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貴處提送場址控制計畫110年8月份工作進度報告(110 年月6日基環保發字第11011172620號函),事業污染土壤再利用管制三聯單中,清除者至再利用者,僅查實際清運載具車輻(合計5車次)未檢附(GPS) 軌跡監控如下: (一)110年8月13日,車號KLA-257O(車斗HL-138)計1車次。 (二)110年8月17日,車號KLF-2O53(車斗HL-138)計1車次。 (三)110年8月18日,車號 KLF-2O53(車斗HL-138)及KLF-2132(車斗HL-188)計2車次。 (四)110年8月23日,車號 KLA-2132(車斗HL-188)計1車次。 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由系統預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成功一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