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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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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70050
- 處分日期
- 2020/07/29
- 違規日期
- 2020/06/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聚酯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659-08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獲吸附設備(A508)之壓降值為1.5mmH2O(許可範圍為10-45mmH2O),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海山路六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6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