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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隆畜牧場

文號
30-108-12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12/03
違規日期
2019/10/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9,3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該場為養豬業,巡查現場有污水排出,經查該場廢水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為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93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五四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頂柳段64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