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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源畜牧場

文號
30-113-03001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3/21
違規日期
2024/0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4,669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放流水採樣口閥門把手被貴場設置鐵柱阻擋無法打開,無法供直接採樣。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669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崙頂路三六五巷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77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