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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昆畜牧場

文號
20-114-02002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2/13
違規日期
2024/12/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吳丙寅經營政昆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29日派員於貴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為155超過排放標準(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前於工業區或農業區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四九三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大春段49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