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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洛韶工務段

文號
23-105-11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6/11/03
違規日期
2016/09/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一四五之一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秀林鄉台8線178K+500災害路段重建工程
統一編號
945009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