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50029
- 處分日期
- 2024/05/28
- 違規日期
- 2024/04/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115號) 現場製程以廢木材為燃料並以鍋爐燃燒使用,另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中再利用廢棄物為廢木材、再利用製程名稱為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再利用用途為燃料、最大月再利用量為每月15公噸及設備名稱為圓筒型鍋爐(設備噸數為每小時1.8噸),另現場經詢老闆表示燃料(廢木材)使用量每年約300公噸(每日約1噸),惟未取得燃料使用許可證逕行使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