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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3/08
- 違規日期
- 2022/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 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10年4月12日 、14日、20日、8月17日、10月25日、11月26日及12月4日 委託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福銘行清運廢棧板至非法廢棄物 處理場所焚燒廢棄物,貴公司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未與 清除、處理者訂定廢棄物清除、處理契約,已違反廢棄物 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 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處1萬2,000元罰鍰 及2小時環境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和生路三段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22.6373731,120.358098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