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050036
- 處分日期
- 2017/05/04
- 違規日期
- 2017/03/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關廟廠(關廟區下湖段545-7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將原收受堆置於該公司永康廠之煤灰堆置於上址,惟現場堆置之煤灰露天貯存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𥂁洲里洲工街一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下湖段545-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