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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煌畜牧場

文號
30-108-03002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3/20
違規日期
2019/01/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3,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署108年1月8日派員督察時,該畜牧場放流口連續排放灰棕色廢水達1小時30分以上,經採集放流口所排出廢水,檢測結果為生化需氧量3,21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14,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1,440毫克/公升等超過放流水標準,屬嚴重違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請確實依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辦理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3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大和段二四○之一地號,大和段二九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新東勢段二六二之一六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