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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4
- 處分日期
- 2020/04/09
- 違規日期
- 2020/02/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從事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109年2月1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貴商號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08年5月之貯存量、108年之產出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完成申報之補正。限改日期:109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洲里中洲路一三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生里中洲七六之七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