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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2/12/27
- 違規日期
- 2022/06/22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桃園二廠核可文件有效期間至111年6月4日止,貴公司以111年4月19日(111)大洋桃二字第04004號(收文日期111年4月25日)來函申請核可文件展延,並於111年7月7日取得核可文件,惟貴公司未於核可文件期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之期間提出展延申請,致該核可文件期限屆滿前,本府無法作成准駁決定,且貴公司於核可文件有效期屆滿翌日至取得證件期間仍持續運作(使用)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三一O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