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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3/11
- 違規日期
- 2019/05/18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5月18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634316501號公告「既有工業管線及民生用輸氣管線檢測報告應載內容」,本局統計至108年5月17日止,貴公司所屬列管之管線共有70條未依規定期限依公告內容及報告格式規定上傳相關檢測報告至「高雄市石化管線管理資訊系統」備查,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10年2月28日前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並依「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