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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一廠

文號
30-106-12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2/08
違規日期
2017/08/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水處理廠之陰井(T01-8)抽至第一pH調整池(T01-2)馬達(2台)故障,導致廢水溢流未收集處理致污染作業環境,再由廠內雨水溝後續流至廠外溝渠,最終流至承受水體(社子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青路二八巷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青路28巷3號1、3樓
統一編號
9018170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