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一廠
- 文號
- 30-106-120004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08
- 違規日期
- 2017/08/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處理廠之陰井(T01-8)抽至第一pH調整池(T01-2)馬達(2台)故障,導致廢水溢流未收集處理致污染作業環境,再由廠內雨水溝後續流至廠外溝渠,最終流至承受水體(社子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青路二八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青路28巷3號1、3樓
- 統一編號
- 90181707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