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商濂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統一編號:90181707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0856)於113年10月1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4/12/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5126)於113年6月5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4/09/0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83-S3)於113年2月2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7/18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8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陰井(T01-01)槽體側邊有破裂洩漏至地下水溝及雨水溝之情形,導致製程廢水經廠區地下水溝流至廠區外道路側溝,再續流至承受水體(東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貴廠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11/16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1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生化需氧量86.1mg/L及化學需氧量122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及化學需氧量100mg/L)。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5月4日環署循字第1121052485號,專案編號:EP11203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7月至112年1月),發現貴事業於111年10月至112年1月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3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03
- 罰鍰金額
- NT$86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736-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1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化學需氧量1,090mg/L、生化需氧量667mg/L及懸浮固體385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及懸浮固體30mg/L)。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行為(金屬品加工程序)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H45A669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事項四:「指定公告事業於廢棄物清運後三十五日內,應主動連線查詢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若該批事業廢棄物尚未清除、處理、再利用作業完畢,應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辦理,經查貴公司108年7月13日申報委託清理之無機性污泥(D-0902),惟處理機構遲至108年10月17日處理完成(聯單編號:H45A669910800305),貴公司未主動連線查詢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並於35日內向桃園市政府報備該批廢棄物尚未處理完畢等事宜,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08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處理廠之陰井(T01-8)抽至第一pH調整池(T01-2)馬達(2台)故障,導致廢水溢流未收集處理致污染作業環境,再由廠內雨水溝後續流至廠外溝渠,最終流至承受水體(社子溪)。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2,70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40mg/L、化學需氧量:5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10/20
- 罰鍰金額
- NT$39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