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恩智浦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5-120032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12/29
- 違規日期
- 2016/03/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原擔任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蘇○○於105年1月1日離職,該公司卻遲至105年1月27日方向本局提出申請變更,即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人員設置內容有異動時,負責人應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原申請機關申請變更」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瑞屏里經五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加工出口區經五路一○號
- 統一編號
- 8900250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