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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5/18
- 違規日期
- 2017/04/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後壁區從事水泥製品製造,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水泥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堆置區未完全覆蓋防塵網、防塵布,扣4點;(二).車行路徑路面色差,扣4點;(三).出入口路面未清洗,扣4點。二、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第6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樹下里牛埔南路三七六巷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