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名駿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名駿牧場

文號
30-109-06001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6/15
違規日期
2020/04/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保局於上開日期上午10時50分派員前往旨揭牧場(即本縣新園鄉新利段1265及1266地號)稽查,發現該場正排放廢水,經現場採樣,現場量測pH值及水溫,於量測前進行pH校正,斜率為-58.24 mV/pH,零點電位-19.3 mV,測得pH值7.14/7.11,水溫為29.9℃/30.0℃,水樣加酸封瓶送驗;樣品經檢驗後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7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利段一二六五地號,新利段一二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利段1265.126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