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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30014
- 處分日期
- 2023/03/23
- 違規日期
- 2023/02/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58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2.2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3.4,標準值6.0~9.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4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限改日期:112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58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2.2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3.4,標準值6.0~9.0)。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前進里大溪路三二三、三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大溪路3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