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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4/12/18
- 違規日期
- 2024/11/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113年10月份廢塑膠收受貯存申報量為425.85公噸,廢木材收受貯存申報量為149.92公噸,該貯存申報量比例與本局113年11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所視廢棄物堆置比例明顯有差異。另查貴公司於113年10月份SRF再利用產品庫存申報量達8,141.64公噸及木屑再利用產品庫存申報量達1,656.2公噸,與現況不符,貴公司表示因營運空間不足故將產品運至貴公司二廠存放。因貴公司未依規定進行網路申報且SRF再利用產品堆置區與廢清書不符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該情形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24,000元整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八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八街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