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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2-108-02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2/01
違規日期
2019/01/18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18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0830401002號)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第16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公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C區第九、十、十一蒸餾工場(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蒲段1051、1051-1、1051-3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認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污染行為人,故依同法第41條之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四路50號
統一編號
037079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