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宏霆環保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宏霆環保行

文號
44-105-12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2
違規日期
2016/08/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二二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二二八號一樓
統一編號
102621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