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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20015
- 處分日期
- 2021/03/02
- 違規日期
- 2021/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於110年1月15日9時50分至本市鳳山區鳳仁路222號周界會同附近居民於下風處巡查發現有海鮮腐敗惡臭異味飄散至廠房旁水溝及鳳仁路230號巷內(放流水排放管處),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海鮮魷魚食品加工生產作業,於廠房二樓污水處理設施(廠)屬開放空間,並無設置收集處理空氣防治設備,另查海鮮食品加工作業區及污泥脫水區設有一套簡易式收集設備,因現場馬達抽取空氣量不足及收集過濾桶未密閉收集且處理過濾效率明顯不足,造成惡臭異味逸散至周界外(下風處),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二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2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