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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37
- 處分日期
- 2017/08/24
- 違規日期
- 2017/07/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34-01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7月21日稽查發現,現場新設防鏽槽1台,為操作許可證內容未載者,現場操作中;排放管道P001、P002高度超過許可證核定(9公尺、8.9公尺)之高度;防制設備A001操作電壓16KV,未符合許可證核定18~28KV之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6年11月9日。限改日期:107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梓信里工維街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梓信里工維街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