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2-108-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違規日期
- 2018/03/06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第二期)調查污染物及污染情形為:土壤TPH濃度最高3,350mg/kg(管制標準為1,00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地下水TPH濃度62.5mg/L(管制標準10mg/L)、苯2.03mg/L(管制標準0.05mg/L)、萘14.0mg/L(管制標準0.4mg/L)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依據調查報告查證結果顯示,污染位置係分別為廢水處理區(廢水管線及油水分離池旁)、製程區油槽沿線管溝、儲槽區,該場址污染查證結果與本案場址原料使用及運作行為相符,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認定貴公司污染行為明確,構成土污法第2條第15款第1目之洩漏污染物之污染行為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