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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立達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4-107-06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6/05
違規日期
2018/05/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4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公司於107年3月31日更換負責人(負責人姓名由陳國周變更為陳詩詠),遲於107年5月30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負責人變更後30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四維路一四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四維路一四八號一樓
統一編號
451219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