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立達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5121970
共 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8 筆)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3686)於114年4月23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年○○月○○日富立達字第○○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負責人於○○年○○月○○日換發身分證並已變更住址,惟遲於○○年○○月○○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P-5677)於113年10月9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即時追蹤裝置無訊號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8/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8618)於113年7月10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8/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P-5677)於113年7月22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12年7月24日富立達字第1120724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申請刪除車號HOB-3OO0之車輛,貴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仍尚未變更完成,卻已於112年7月18日逕自將車輛過戶予立勤企業社,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4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公司於107年3月31日更換負責人(負責人姓名由陳國周變更為陳詩詠),遲於107年5月30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負責人變更後30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